审计(鉴证)与相关服务

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由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是对某个具体项目或某一约定事项的专门审计,包括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

验资: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会计和审计技术及其他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

财务尽职调查: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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